中國網財經8月16日訊(記者 杜丁)今日,國家衛健委等十七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
針對《指導意見》,國家衛健委官微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及解讀問答”。
其中,對于“如何進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解讀稱,《指導意見》主要從優化生育休假制度、完善生育保險等相關社會保險制度兩方面來進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提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幫助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促進公平就業和職業發展。結合實際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明確相關各方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職工假期待遇。國家統一規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支付政策,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險基金安全。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指導地方綜合考慮醫保(含生育保險)基金可承受能力、相關技術規范性等因素,逐步將適宜的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按程序納入基金支付范圍。
針對《指導意見》提出了哪些住房、稅收等支持措施?解讀稱,提出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精準實施購房租房傾斜政策,發揮好稅收、金融等支持作用等3項措施。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實施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對依法保障職工生育權益用人單位激勵機制;向提供母嬰護理、托育服務以及相關職業培訓、消費品生產的企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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