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7日電 (袁菡苓)據四川省財政廳網站消息,近日,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明確“十四五”時期,四川省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確保到2025年,以市(州)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10%以上,以省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在實現路徑上,直接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基數,按照當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占比逐步達到10%以上的方式進行計提,2022-2025年的計提比例應分別不低于5%、7%、9%、10%。
在調劑機制上,建立市縣留用為主、省級適當統籌的資金調劑機制。每年省級財政從各地計提的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中統籌10%,在各地之間進行調劑,重點支持糧食主產縣(市、區)的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建設及成都平原的水田恢復建設。
在使用管理上,明確打破分項計提、分散使用方式,加強統籌整合。市、縣政府可根據鄉村振興實際需要,將計提資金重點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現代種業提升等12個支出方向,并堅持把糧食安全放在首位,優先保障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支持全面實施鄉村振興。
在考核監督上,把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用于農業農村比例情況納入省委、省政府對市縣黨政和省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同步作為中央和省委一號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督查的重要內容,逗硬獎懲,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合力。